财政部披露电信业利润收取比例:35%
沄森™2026-03-30
近日,财政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首次披露了中央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 根据《说明》,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主要分为四类执
近日,财政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首次披露了中央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
根据《说明》,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主要分为四类执行:
第一类为烟草企业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为35%。
第二类为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为30%。
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600598)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文化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收取比例为20%。
第四类为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执行免交政策。
我国国有资本体量庞大,截至2025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突破95万亿元,结合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测算,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超400万亿元。2025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5万亿元,全国国有企业利润总额超4万亿元,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压舱石”的作用愈发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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