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8种药不再纳入医保 过渡期后调整
7月起8种药不再纳入医保 过渡期后调整。7月将至,一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即将落地。
根据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对于2025年目录调整中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贝那鲁肽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等8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结束后,上述8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从7月1日起,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将正式实施。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包括明确实现“一键断电”的装置为物理断电装置、新增整车刮底要求、修订维修断开装置要求等。电池新国标则修订了热扩散测试的技术要求,并新增了测试项目。
同日,《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也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将个人投资者纳入适用范围,影响个人通过红筹结构进行的返程投资以及其他形式的、以获得股权或控制权为目的的对外直接投资。
人社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对政府部门的某些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此次修订补充和明确了几种可复议的事项,如对被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不服的情况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若中药说明书中的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三年后仍为“尚不明确”,则依法不予再注册。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此外,7月1日起,550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涉及交通管理电子证照机动车驾驶证、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通用安全要求、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以及公众气象灾害防御行为指南雷电等多个领域。这些标准旨在引领产业转型发展、保障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人民身心健康,助力国民经济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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