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 全面开展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
近日,中国气象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将坚持边普查、边区划、边应用,全面摸清农业气候资源底数,科学评估农业种植界限及气象灾害变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农业结构提供技术支撑,为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探索经验。预计2026—2027年基本完成农业气候资源普查;2026—2029年全面完成农业气候区划并开展应用。
到2029年,全国将建立具备“新、精、准、智”特点的农业气候区划体系,形成国省市县四级精细化综合农业、种植制度、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等5大类气候区划和25种主要农作物气候区划图谱,构建农业气候区划指标体系和相关数据库,建成一体化普查和区划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普查和区划成果应用场景。
《实施方案》详细明确国省市县各级单位职责。国家级单位负责编制全国农业气候区划图,构建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指导省级气象部门开展省、市、县三级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研制公里级农业气候要素数据集;建设成果汇交系统及应用系统等软件系统;审核省级汇交的普查和区划成果。省级和市、县级单位要构建适合本省、本地区的农业气候区划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编制省级和市、县级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和农业气候区划图,编写省级和市、县级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分析报告,并进行普查和区划成果的汇交。其中,市、县级单位还要联合当地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完成农业气候区划结果在本地的检验验证。
两部门同步明确《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2026年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深化省级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强化国家级技术支撑与系统建设,完善国家级农业气候区划技术体系,强化数据支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国技术培训,加强卫星遥感资料应用。
中国气象局、农业农村部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成效动态优化工作安排。各级气象、农业农村部门及科研院所、高校将深化务实合作,加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与技术协同;加强宣传解读,积极引导涉农部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支持普查和区划工作,广泛应用相关成果。
2023年以来,两部门共推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试点工作,试点范围由点及面、作物品种逐步拓展,形成高效工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的技术路线,为普查和区划全面铺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王畅 责任编辑: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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