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6〕93号
沄森™2026-05-11
董建华: 2024年8月31日,山西大为建设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市政道路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第二批)八标段—窊流南二条项目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根据《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关于万柏林区和平街
董建华:
2024年8月31日,山西大为建设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市政道路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第二批)八标段—窊流南二条项目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根据《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关于万柏林区和平街道山西大为建设有限公司“8.3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万政发〔2024〕16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与检点开挖沟槽放坡的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对作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章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85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