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举行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及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5月11日,海关总署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孔晓邦、上海海关副关长骆江洪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及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化妆品行业是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能够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化妆品进出口还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板块。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化妆品消费市场,进出口规模稳步扩容,贸易业态更趋多元。2025年,全国进出口化妆品总值1716.1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进口1156.9亿元,出口559.2亿元。为服务化妆品进出口产业健康发展,在进口方面,海关优化一般贸易、跨境电商、免税品、离岛免税等多渠道监管流程,打通国际潮流引进“快车道”,助力国内消费者能够同步体验全球最新化妆品“首发”好物;在出口方面,海关不断创新远程属地检查、市场采购地申报检验等检验监管模式,赋能国潮美妆扬帆出海,兼具东方美学韵味的中国品牌与特色产品行销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断赢得更多国际美誉。
2012年施行的《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进出口化妆品安全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业态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工作,海关总署立足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依据《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办法》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新《办法》已于2026年5月6日以海关总署第284号令形式发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召开发布会主要目的就是对新发布的《办法》进行解读。
本次《办法》修订坚持“开门”纳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的意见;遵循国际规则,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了通报,主动接受各方评议,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并设置6个月以上的政策过渡期,为境内外企业适应新政预留充足时间。
本次修订秉持“严守安全底线、立足海关职能、衔接国内监管、优化监管流程、适配新兴业态”的思路,着力构建科学精准、便捷高效的海关进出口化妆品监管体系,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加强全链条协同监管,筑牢国门防线。进一步深化与国内药监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监管制度体系有机衔接,既严守安全底线,也统筹资源、集约监管。依法引入合格评定理念,让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手段更加丰富、多样。全面践行风险管理理念,开展科学风险评估,依法实施精准分级处置。坚持数智赋能,依托智慧海关建设成果,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持续为口岸监管提质增效。
二是深化制度改革创新,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新《办法》取消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取消化妆品指定或认可场所存放要求。优化检验地点设置,将进口化妆品检验地点从口岸调整至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目的地,出口化妆品可由海关总署指定检验地点,企业生产经营更加自主灵活。强化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比对验核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等电子数据,进一步精简纸质材料与人工审核。真正让企业少跑腿、监管更精准,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三是支持新业态发展,为改革持续积蓄势能。新《办法》系统固化了近年来海关进出口化妆品安全监管改革成果。紧扣美妆产品多元化出口需求,创新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出海拓市场量身定制“轻量化”高效便捷通关服务。取消首次进口化妆品特殊管理要求,优化展品监管,助力“首发、首展、首单、首店”业态的提质升级。扩大进口化妆品免予检验样品适用范围,赋能检测、研发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助力我国从“制妆大国”迈向“制妆强国”。
近期,为切实将新《办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监管效能,有力服务产业发展和提升消费体验,海关总署基于新修订的《办法》,已与国家药监局共同商定在上海市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上海海关和上海市药监局已联合发布公告,自今天(5月11日)起正式实施。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认真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加强与药监等部门的协同监管,以更优监管筑牢进出口化妆品安全防线,以更高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以更大便利促进化妆品贸易创新发展,为“十五五”时期外贸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海关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媒体朋友对海关进出口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问答实录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孔令雯:新修订的《办法》实施后,海关在优化进出口化妆品安全监管方面有哪些举措?
李劲松:感谢您的提问。筑牢进出口化妆品国门安全防线,守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是海关践行“人民海关为人民”根本宗旨的生动实践。新修订的《办法》实施后,全国海关将严格按照《办法》各项规定要求,聚焦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优化监管与服务效能,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协同监管,按照全链条监管的要求,加强与药监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进出口化妆品安全与国内监管体系无缝衔接,共享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等监管信息,健全风险信息通报联合处置机制。
二是严把口岸检验关口。强化进出口环节风险评估,科学实施合格评定,规范进口申报、现场查验、实验室检验等关键流程,严格标签合规验核;对口岸环节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实施退运、销毁,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三是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化。对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开展系统性、机制化的风险监测,一旦发现安全风险,将进行科学评估,根据科学评估结论,依法采取加强检验、发布预警、暂停进口等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并根据风险水平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四是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对高信用企业优化通关便利,实现守法企业无感便捷通关、失信企业从严精准管控,引导生产经营者严守安全管理规范、恪守诚信经营底线,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下一步,海关将始终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办法》要求,坚守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全力助推我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欧阳洁:近年来,进口化妆品在发展会展经济、“四首”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请问新修订的《办法》对进口化妆品样品、展品等有什么具体的便利措施?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孔晓邦:谢谢您的提问。化妆品新品研发是美妆产业创新迭代的重要支撑,也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这离不开样品、展品的顺畅流通。海关基于“保安全、优服务、促创新、激活力”总体考虑,全力支持化妆品“首发、首展、首单、首店”业态,此次《办法》修订大力优化了进口化妆品样品、展品监管要求,具体有三方面的制度安排:
一是拓宽样品范围,更好满足创新需求。将注册备案、检测、研发、宣传用的非试用进口样品,纳入样品分类监管范围;优化参展化妆品入境监管流程,满足行业新品首展、首发展示需求,方便企业依托展会平台展示前沿美妆技术、首发创新美妆产品,搭建国内外美妆产业交流互通桥梁。
二是简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便利水平。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对符合要求的进口化妆品样品、展品,实施便利化通关政策,予以快速放行,助力企业开展新品试验、样品测试、展会展示,大幅缩短新品上市周期,也让消费者第一时间体验到国际新品。
三是强化闭环管控,筑牢安全监管防线。在提供通关便利的同时,海关也将始终严守安全底线,严格管理样品、展品的入境用途、进口数量,明确样品、展品的适用场景,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流向管理台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样品、展品试用完毕后,要按照规定进行退运、销毁等,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确保既“放得活”、也“管得好”。
这些政策,一方面直接降低了企业研发的时间与资金成本,有利于更好激发行业创新活力;另一方面畅通国际美妆原料、创新产品、前沿技术流通渠道,吸引国际高端美妆资源落地展示、首发上市,助力美妆企业研发创新、品牌孵化,推动国内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监管举措,深化部门协同,更好、更精准支持化妆品产业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品牌培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美妆产业创新发展。
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张翼:近几年,“国潮美妆”在海外“出圈”,请问海关针对“国潮美妆”出海有哪些支持举措?如何实现便利与监管平衡?
孔晓邦: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几年,具有“东方美学”元素的国潮美妆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融合沉香、桂花等传统香料与故宫、敦煌等文化IP的香水、彩妆等国产化妆品,凭借文化IP与高性价比在海外“出圈”。广州、杭州等产业聚集地出口表现突出,2025年广州市化妆品出口额同比增长25.2%,成为出口增长重要引擎。在《办法》修订过程中,我们也聚焦助力“国潮美妆”出海,统筹发展与安全,优化了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管要求。一是取消对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的要求;二是优化检验地点,规定海关总署可以根据便利贸易和出口检验工作的需要,指定检验地点,充分考虑了促进出口化妆品贸易发展的实际需要,回应出口企业诉求;三是规定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除此之外,我们还依托智慧海关建设,不断创新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管模式,例如试点开展出口化妆品远程属地查检模式。企业通过视频远程实时连线即可完成查检,等待时间从平均2—3天缩短至半天,大幅提升通关效率;在义乌等地试点开展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采购地申报检验改革,打破传统生产地检验的限制,成功实现美妆产品出口“一站式”申报、一体化通关,从根本上解决了“小额小批量”限制、产地申报检验两个问题,有效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据测算,每票可为企业缩短通关时长3—5个工作日,节省成本约5000元。2025年7月31日,全国首单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在义乌顺利通关,试点9个月以来出口额已突破4.2亿元,书写了义乌“小商品、大市场”的新篇章。
海关始终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通过强化出口检验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维护“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继续全力支持“国潮美妆”走向世界,助力中国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李琳:请问海关总署基于哪些考虑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为何选取上海市开展首个试点?未来是否会逐步扩大至全国其他地区?
李劲松:好的,谢谢提问。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是海关总署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继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在部分省市先行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后,海关总署主动对接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回应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诉求,会同国家药监局同步推进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此举将实现进口与国内监管无缝衔接、国际国内市场深度融合,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放大美妆产业集聚效应,更好助力区域消费提质升级。
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有三大优点:对企业可降低印制贴标成本、简化申报流程、提升通关效率,标签信息线上动态更新、灵活便捷,同时促进了绿色生产和绿色贸易;对监管可实现源头可溯、数据互通、智慧监管,统一国内外标签监管标准,强化风险防控;对消费者可扫码查阅完整合规信息,标签内容清晰透明、真伪可查,消费更安心。
上海是全国进出口化妆品重要口岸,进口量常年稳居全国第一,2025年上海关区化妆品进口额为404.4亿元,占全国进口额的35.0%。以上海作为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先行地区,能够依托业务高度集聚、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全面检验新模式系统稳定性、操作便捷性及监管实效性,为健全高标准、可复制推广的监管制度打造样板、积累上海经验、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海关总署此前已出台支持上海“东方美谷”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一条措施,2026年一季度,上海“东方美谷”出口化妆品同比增长31.5%,为本次试点落地实施夯实了产业基础与工作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国家药监局持续跟踪评估试点成效,迭代优化信息化系统,健全配套监管制度。坚持平稳有序、稳步推进原则,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国其他口岸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随着系统功能持续升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将逐步成为行业标配,切实惠及广大企业与消费者。
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李立娟:由于电子标签试点涉及上海地区的海关、药监、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请问在试点过程中,三部门如何实现监管信息的实时共享与执法协同?未来是否有扩大协同范围的计划?
上海海关副关长骆江洪: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提到了本次试点的制度核心——跨部门协同治理。我们深刻认识到,电子标签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多部门联动的“交响乐”。此次试点依托海关与药监部门的数据共享、业务联通,通过发布联合公告规范申报要素、系统智能比对,推动化妆品监管从传统人工核验向数字化、智能化跨越升级,深层次重塑了三方协同、风险联防的监管体系:上海市药监局负责试点企业遴选、电子标签信息审核及合规指导,并将试点企业和产品清单电子传输至海关;上海海关负责进口环节申报验核、标签抽查检验,重点验核中文标签可视面标注内容与企业向海关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试点企业、试点产品的日常监管工作。三方还建立了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实现风险信息互通、违法线索互移、处置结果互认,及时协调解决技术对接、监管执行等难点问题,共同构建“企业自律、属地管理、口岸把关、部门协同”的监管闭环,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未来,我们计划通过建立试点成效转化机制,将试点实践与监管改革深度融合:一是固化海关与地方监管部门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结果互认的协同模式,形成可复制的跨部门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整体效能,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二是确保试点工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紧密衔接,在试点过程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经验,为全国进口化妆品标签检验改革提供实践支撑。
谢谢。
中国网记者李哲:对于参与试点的企业来说,在向海关申报时,具体有哪些操作上的变化?此次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对消费者和进口企业将带来哪些具体影响和便利?
骆江洪:谢谢您的提问。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
对于企业而言,申报要求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试点严格实行“名单制”管理,参与企业须为注册地址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且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规遴选确认;二是申报环节依托海关与药监部门的数据共享、业务联通机制,海关将直接调用药监部门的试点产品电子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大幅缩短人工审单的时间,从而实现通关速度的有效提升。
此次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对消费者和企业来说,核心好处有两句话:对消费者,是“放心”和“方便”;对企业,是“节能”和“增效”。
具体来说,“放心”就是消费者只需扫码,就能看到官方备案的、完整真实的产品信息,更有效辨别真伪;“方便”就是无需翻找包装上的纸质标签,手机一扫,信息全有,还可自主调整信息字体大小,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节能”则是企业使用电子标签可节省包装印刷、人工贴标等成本,降本减负、绿色低碳;“增效”是指标签信息可实现线上动态更新,加速新品上市节奏,又便于实现产品追溯管理。
总的来说,这是海关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务实举措。我们的目标就是让进口化妆品“进得更快、看得更明、用得更放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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