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续工作16小时后宿舍猝死 过度加班再酿悲剧
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再次揭示了“过度加班”的残酷现实。辽宁一位正值壮年的员工,在连续工作近16个小时后,回到宿舍休息,却再也没有醒来。悲痛欲绝的父母向公司索赔82万余元,法院判决既认定了公司的过错,也揭示了一个所有打工人都该明白的维权逻辑。
这位员工名叫满某某,自2013年起就在营口某公司工作,是一名老员工。2024年12月11日,一个普通的冬日,成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当天早上8点,满某某像往常一样到岗,被安排进行设备检修,一直干到了深夜23点40分。整整近16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耗尽了他的精力。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宿舍休息后,满某某再也没有醒来。直到次日下午,同事才发现他已经不幸离世。警方调查排除了他杀,司法鉴定结果为“青壮年猝死综合征”。这种猝死虽然病因不明,但在法医学上,往往与过度劳累、精神紧张有密切联系。
对于满某某的父母而言,儿子的离去无异于天塌了。他们认为夺走儿子性命的正是公司那没完没了的加班。为了讨个说法,两位老人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2万余元。面对家属的索赔,法院审理后给出了一个理性又充满人情味的裁决。
法院明确指出,公司对满某某长达近16小时的加班安排不仅是知情的,更是同意的。《劳动法》明确规定要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而公司此举已构成违法,存在明显的侵权过错。然而,司法鉴定无法直接断言“加班”就等于“猝死”。法院审理后认为,满某某的死亡属于典型的“多因一果”,除了加班这一重要诱因外,可能还混杂了其个人体质、生活习惯等因素。尽管无法认定直接因果关系,但法院指出加班与猝死在时间上存在高度关联性,无法排除加班作为诱因所产生的影响。因此,公司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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