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锂电池发现商家“强卖点、弱提示”构成欺诈,法院:商家三倍赔偿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陆英展记者张晓培)市民在购买锂电池时,发现商家在宣传页面“强卖点、弱提示”,认为其行为构成欺诈。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判决商家三倍赔偿。
2023年4月及10月,闻某在某电商平台店铺先后购买了两块锂电池,共支付3792元。闻某经拆解发现电池内部实际为“大单体软包电芯”,而商家在商品详情页醒目位置突出宣传的是“铝壳大单体电芯”。商家仅在页面不显眼处用小字提示“部分容量电芯采用大单体软包电芯”。闻某认为该行为构成欺诈,诉请商家支付三倍赔偿金11376元。
新沂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电芯类型”直接影响电池性能、寿命与安全,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对此的说明应真实、全面、准确,并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本案中,商家采用“强宣传+弱提示”的割裂式宣传,即以醒目方式突出“铝壳大单体电芯”核心卖点,同时又以视觉权重低、不易察觉的小字标注除外情形。这种安排实质上无法确保消费者知情,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做出购买决定,该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欺诈行为构成要件。商家关于产品过保、消费者私自拆解等抗辩,不能阻碍对其欺诈行为的认定。
最终,法院支持原告闻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商家支付三倍赔偿金11376元。
法官称,本案明确了“强宣传+弱提示”的割裂式宣传可构成消费欺诈。商家将核心卖点与除外情形进行视觉权重严重失衡的呈现,其不显著的“弱提示”实质上无法确保消费者知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本案对规范电商宣传行为、打击虚假宣传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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