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殡葬领域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强化公益属性
沄森™2026-05-16
民政部公布了《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殡仪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民政部公布了《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殡仪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6章39条,明确了公墓管理应坚持公益惠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推行墓区绿色化、墓位小型化和安葬生态化。
建设公墓时,需划定不少于安葬墓区总面积30%的区域用于实施生态安葬或骨灰格位安葬,并鼓励建设全生态安葬的公墓。同时,鼓励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及选择生态安葬的人设置统一的祭扫追思场所。规定单体墓位与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上限分别为0.5平方米和0.8平方米(骨灰)、4平方米和6平方米(遗体),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8米。此外,公墓不得使用高档材料,也不得设置违背公序良俗的标志物。
《殡仪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分为7章50条,强调殡仪馆应以公益惠民为目标开展服务活动。要求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包括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在内的各项服务。殡仪馆须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需在其官方网站上集中公示本地区殡仪馆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殡仪馆还应当设立24小时服务专线或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鼓励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殡葬服务信息系统移动端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还需指导殡仪馆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建立闭环服务体系。
公众可通过登录民政部网站提交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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