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分批解除全市“五停”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创始人2026-07-26 10:21:11
鉴于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已经登陆且影响逐渐减弱,广东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于7月26日9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从7月26日9时起,全市分批解除“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鉴于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已经登陆且影响逐渐减弱,广东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于7月26日9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从7月26日9时起,全市分批解除“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全市各类学校在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并符合复课条件后可有序组织开学复课;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确保场所安全并符合开业条件后可恢复营业。教育部门需督促和指导相关检查工作。所有在建工地需进行全面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住建部门需督促和指导上述检查工作。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及作坊等需全面开展复产前的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有序恢复生产。
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交通工具的恢复运营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深汕高速、甬莞高速、兴汕高速汕尾段以及海边道路的具体恢复通行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通告为准。非滨海旅游景区、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外卖、快递企业等,在确认安全后可恢复营业。市各主管部门需督促和指导这些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滨海旅游景区恢复营业时间则由市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渔业船舶、渔排作业及海上施工暂不恢复,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级各部门还需持续落实次生灾害防范措施,重点排查低洼地带、山体边坡、危旧房屋等区域,严防积涝、滑坡、坍塌等灾害发生,确保转移人员在安全条件下返回。市民应继续关注后续天气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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