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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花2千网购熊猫摆件 被索赔10万 律师详解

沄森™2026-05-18
近日,四川成都一家甜品店因门口摆放的熊猫摆件被起诉索赔10万元,此事引起了网友热议。甜品店老板小林表示,她在淘宝正规平台上购买了这个价值2000元的熊猫摆件,没想到却因此被告上法庭。对方的理由是版权问题

近日,四川成都一家甜品店因门口摆放的熊猫摆件被起诉索赔10万元,此事引起了网友热议。甜品店老板小林表示,她在淘宝正规平台上购买了这个价值2000元的熊猫摆件,没想到却因此被告上法庭。

店主花2千网购熊猫摆件 被索赔10万

对方的理由是版权问题。小林回忆说,开店时她在淘宝上选中了一款1.2米高的熊猫雕塑摆件,觉得合适就买了下来。但买回来后发现太大,店里放不下,只能放在门口。当时商品页面没有任何提示,店家也没有说明可能涉及版权问题。如果事先知道,她肯定不会购买。

前不久,小林突然收到一张传票,一家北京的公司把她告了,称她店门口的熊猫摆件侵犯了他们的“展览权”,并出示了一组熊猫美术系列作品的著作权证书。对方最初要求赔偿10万元。小林认为自己买的熊猫与对方画的熊猫并不完全一样。

4月22日,该案开庭。庭审时,对方律师使用了一些专业术语,小林听不太懂,但她坚持自己并非故意侵权。她提供了购买记录,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撤掉了熊猫摆件。对方一度将索赔金额降至1万多元,后来又提出要求小林承担5000多元的差旅费,但小林没有接受。

法官在庭审中指出,对方应该去告生产厂家,而不是消费者。小林对此感到不解,拒绝和解。最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让双方等待通知。小林推测对方公司曾来过她的店里拍照取证,但在相关平台上,她查到这家公司涉及的类似纠纷案件不少。

小林在网上发布这件事,希望提醒同行注意侵权问题。她表示,他们挣点小钱也不容易,一年都挣不到10万元。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河南开封的一位民宿老板潘先生也因为在网上购买的小熊摆件而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方索赔3.8万元。潘先生同样感到困惑,不明白为何要告消费者而不是商家。

法律专家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如果使用者能证明产品有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公司方能够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设计底稿等证据证明其享有著作权,那么复制该雕塑作品需要征得权利人同意,未经同意复制他人作品已经构成侵权,购买该复制件进行展览同样属于侵权。小林将雕塑用于商业展示,尽管主观上没有侵权故意,但仍需停止侵权,不再用作甜品店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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