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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乘顺风车突发心梗,司机努力救人无果,家属索赔18万被驳回 法院认定司机无过错

创始人2026-07-27 12:16:38
广西南宁横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搭乘顺风车引发的纠纷。赵某在乘坐韦某驾驶的顺风车返乡时突发心梗不幸去世,其家属以司机救助不及时、涉嫌非法营运为由索赔18万多元

男子乘顺风车突发心梗,司机努力救人无果,家属索赔18万被驳回 法院认定司机无过错。广西南宁横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搭乘顺风车引发的纠纷。赵某在乘坐韦某驾驶的顺风车返乡时突发心梗不幸去世,其家属以司机救助不及时、涉嫌非法营运为由索赔18万多元。

今年2月13日,赵某通过网络平台下单乘坐顺风车从广东省返回广西横州市某小学附近。韦某接单后,赵某支付了204元车费。当晚近8点,车辆到达目的地附近时,韦某发现赵某无应答且处于无意识状态。韦某随即采取掐人中、清理口鼻异物等措施,并向路人呼救,请求他们联系家属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场后进行了抢救,但最终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

2月25日,司法部门组织赵某家属和韦某进行调解,赵某家属要求韦某补偿丧葬费3万元,而韦某仅同意补偿1000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4月,赵某家属将韦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多元。理由是韦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属于非法营运,且在发现赵某无应答后未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导致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赵某家属认为,韦某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和必要的救助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虽然赵某自身疾病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但韦某的延误救助加重了死亡后果的风险。家属主张韦某承担20%的补偿责任,符合公平原则。

横州市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赵某乘坐韦某的顺风车属于合法的共享出行行为,驾乘双方形成的是民事互助合乘关系。赵某搭乘行为属于合法的顺风车合乘,不存在非法营运问题。韦某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赵某所患的心梗具有突发性和隐匿性,韦某作为普通人无法提前察觉或预判。韦某在发现赵某无应答后立即采取了合理的急救措施,并向路人求助,这些行为符合普通人的本能选择,达到了常人应有的救助标准,不存在消极不作为的情况。

法院认为,韦某的驾车行为及救助行为与赵某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7月2日,横州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男子乘顺风车突发心梗,司机努力救人无果,家属索赔18万被驳回 法院认定司机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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