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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饭菜不合胃口要“杀全家” 家暴引发悲剧

创始人2026-07-03 08:00:17
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普某乙因饭菜不合口味,手持木棍和刀具威胁恐吓其父亲普某甲,并扬言要将一家人全部杀掉。长期遭受家暴与恐吓的普某甲积怨爆发,用刀连砍普某乙头部,导致对方轻伤一级,最终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普某乙因饭菜不合口味,手持木棍和刀具威胁恐吓其父亲普某甲,并扬言要将一家人全部杀掉。长期遭受家暴与恐吓的普某甲积怨爆发,用刀连砍普某乙头部,导致对方轻伤一级,最终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普某甲与普某乙是父子关系。普某乙长期以来对家人实施暴力和恐吓,甚至曾持刀威胁。2025年9月7日11时许,普某甲做好饭菜后,普某乙起床吃饭发现菜不合口味,便开始责骂普某甲并要求重新做菜,期间还用塑料凳子砸向普某甲。饭后,普某乙要求普某甲、普某甲的女儿普某丙及孙女普某丁到二楼,继续责骂普某甲,并不准三人离开家,还用木棒殴打普某甲的腿部。

普某乙在沙发上睡着后,普某甲想起他之前的种种行为,决定杀死对方。在普某丙和普某丁离开家门后,普某甲拿了一把砍柴刀朝熟睡中的普某乙头部连砍数刀,直到普某乙昏迷后才停手。经鉴定,普某乙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件发生后,普某甲的家人将普某乙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全部费用。普某乙对普某甲的行为表示谅解。法院审理认为,普某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轻伤一级,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普某甲自首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最终判处普某甲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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