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打赏女主播,法院判平台担责返30%
丈夫瞒着妻子,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疯狂打赏女主播,还与主播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5月18日下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家事财产纠纷案件,不仅判决女主播依法返还确认的打赏款,还因直播平台监管缺位,判令平台承担相应返还责任,返还打赏收益的30%。
据法院审理查明,孙某与钱某系合法夫妻。2018年4月,丈夫钱某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直播平台关注女主播于某,2018年8月,二人私下添加微信、线下见面,逐步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双方交往期间,钱某在未告知、未征得妻子孙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持续、大额向女主播于某打赏。
根据该直播平台分成规则,巨额打赏款项中,女主播于某获得40%打赏款,运营平台则抽取60%收益。孙某得知丈夫婚内巨额打赏、出轨他人的事实后,愤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钱某的打赏赠与行为无效,女主播于某、直播平台全额返还打赏款项,并确认所有返还钱款归其个人所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钱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维系与女主播于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打赏赠与,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配偶合法权益,依法应当认定赠与行为无效。于某据此获得的款项应当全额返还。
与此同时,法院指出,某科技公司对于主播存在着装暴露、直播行为具有挑逗、低级或者暗示性动作等情形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消极应对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消费提醒,设置打赏限额的明确规定,存在监管不力的过错,酌情判令平台返还打赏收益的30%。钱某私自大额打赏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依法确认返还的打赏款全部归妻子孙某所有。
法官表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夫妻在情感上相互忠诚,在经济上相互尊重,是家庭和睦的基石,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钱某违背忠实义务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打赏,司法应予否定评价,以捍卫无过错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主播和平台追逐流量和经济利益的同时,绝不能突破社会公共利益的底线。本案法院根据于某与某科技公司各自存在的过错,判决其二者分别向孙某承担返还责任,既是对于某违背公序良俗获取非法打赏利益的坚决反对,也表达了要求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司法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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