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骚扰女童被打后索赔 法院认定正当防卫
男子酒后骚扰女童被打后索赔!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一则关于民事案件中正当防卫认定及适用的参考案例:张某文诉刘某甲侵权责任纠纷案。

男子饮酒后言语骚扰、触碰女童,被女童父亲扇耳光并推倒在地。案情显示,2023年6月23日0时19分至23分左右,刘某甲的女儿刘某乙(11岁)和侄女邓某某(11岁)在某小区相邻街边路口等待刘某丙(刘某甲姐姐)。此时,饮酒后的张某文对刘某乙和邓某某进行言语骚扰,要求她们陪他去喝酒、唱歌。两人告知他是未成年人后,张某文并未停止,并表示愿意出钱。刘某乙和邓某某拒绝并走到街边门市躲避,张某文随后离开。
6月23日0时24分至26分左右,刘某乙和邓某某与刘某丙会合,张某文再次出现在小区外快递柜处,继续骚扰并伸手触碰刘某乙。刘某丙与张某文发生激烈争吵,张某文威胁要喊人打刘某丙。一位路过行人上前询问是否需要护送三人回家,张某文迅速离开并走入小区。刘某丙随后致电刘某甲,告知前因后果,让刘某甲下楼接孩子。
6月23日0时28分40秒左右,张某文在小区内部道路出现,继续骚扰刘某乙三人。三人躲闪,刘某丙伸手阻挡。这时,刘某甲下楼见状,上前扇了张某文一巴掌并推了他一下。张某文与刘某甲发生扭打,最终刘某甲将张某文推倒在地并报警。张某文受伤,经鉴定构成伤残九级,该伤情系既往伤与刘某甲的行为共同作用形成,二者具有同等因果关系,参与度为45%-55%。
张某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某甲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6万元。经审理认定,张某文因受伤导致的医疗费等各项合理损失为13万余元。刘某甲辩称其在情急之下出手制止,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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