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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烧香引火灾致2子女死亡被判刑 过失犯罪酿悲剧

沄森™2026-05-22
58岁的赵某与她的两名子女共同租住,她在主卧阳台上摆放了一个供桌。2023年5月5日傍晚,赵某点燃了三根无烟香后外出,而她的子女下班回家后在次卧床上休息。不幸的是,香炉内的香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导致两名子女死亡

母亲烧香引火灾致2子女死亡被判刑 过失犯罪酿悲剧!58岁的赵某与她的两名子女共同租住,她在主卧阳台上摆放了一个供桌。2023年5月5日傍晚,赵某点燃了三根无烟香后外出,而她的子女下班回家后在次卧床上休息。不幸的是,香炉内的香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导致两名子女死亡。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根据指控,赵某是被害人曹某甲和曹某乙的母亲,三人一起住在西安市雁塔区。赵某在阳台上的供桌摆有六尊佛像和三个香炉。当天傍晚,赵某点燃香后离开家去购买厨房用具。大约21时40分,阳台起火引发火灾,造成两名子女死亡,并损毁家中财物及楼上2001室的房屋和财物。消防部门认定火灾起因是烧香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

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认为本案情节较轻,赵某有自首情节且已部分赔偿受损业主,建议免予刑事处罚。然而,法院查明火灾导致严重后果,不符合情节较轻的情形,因此未采纳该辩护意见。最终,法院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赵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母亲烧香引火灾致2子女死亡被判刑 过失犯罪酿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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