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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域资源权属关系如何厘清?专家:建议推行空域“二阶登记”结构

沄森™2026-05-22
  5月22日下午,由第十届世界无人机大会组委会主办、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承办的“第三届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在深圳启幕。  近年来,我国低空经济产业正如火如荼发展,其中也引发了业界对空域资源权属的界定。空域资源权属界定构成了低空经济的法律

  5月22日下午,由第十届世界无人机大会组委会主办、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承办的“第三届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在深圳启幕。

  近年来,我国低空经济产业正如火如荼发展,其中也引发了业界对空域资源权属的界定。空域资源权属界定构成了低空经济的法律基石与发展命脉,但其当前模糊的权属关系也成为了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我国在建设低空基础设施过程中,缺乏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章俊屾在“第三届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大会”主旨演讲时表示,低空空间不具备明确的权属和不动产权证书,但行业应该建立起一个更好的全周期治理范式。

  “我们认为,国家所有、政府规划、市场使用——三层权利各归其位,空域才能真正变成‘资源’。”针对此,章俊屾提出了“二阶登记”结构:第一阶段是国家所有权属登记,这意味着未来我们的空域可能会像房产证一样有一本不动产权证,这样各类社会资本也会进入。第一阶段完成后,第二阶段就是使用权流转,参照土地“招拍挂”(招标、拍卖和挂牌)模式,实现空域使用权市场化交易与价值定价。

  “我们觉得低空经济是一扇窗,推开它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权利清晰、管控闭环,而且动态迭代的立体空间。在这样的过程当中,其实也是在把我们原来的二维平面城市结构进行折叠,逐渐展现出新的、三维的,甚至是四维的立体空间。”章俊屾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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