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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打赏主播后让未成年女儿退款 案件引发关注

沄森™2026-05-25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17岁女生起诉平台要求退还打赏款的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17岁女生起诉平台要求退还打赏款的案件,引起广泛关注。2024年4月,张小丽(化名)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称她擅自使用母亲的手机号在短视频平台注册了三个账号,其中两个账号的实名认证人为孙梅,另一个账号被发现充值打赏后实名认证成了自己。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她使用这三个账号在该短视频平台充值310余万元用于打赏多名主播,而她的母亲对此并不知情。

张小丽认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实施的大额充值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将涉案短视频平台告上法庭,要求退回全部充值金额。然而,被告短视频平台辩称,张小丽主张的大额充值打赏账号均由成年人注册并认证,且消费行为明显与未成年人特征不符。平台还表示,即使这些交易由她本人实施,其监护人将全渠道银行支付密码同步给她,是对她支付行为的同意和认可,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重大过错,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平台收到案件材料后调取了涉案账号的充值流水,意外发现原告主张的三个账号在此期间充值打赏的金额不止310多万元,而是560多万元。为此,法院向平台发函,要求调取这三个账号登录设备上的其他账号及相应充值打赏流水。结果发现,同一设备上还有一个账号,实名认证人是张小丽的父亲张大刚(化名),也充值打赏了90多万元,使得案件总标的额上升至650多万元。

为了查明事实,法院从平台调取了大量证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法官毛春联发现,证据与原告的描述有些“对不上”。这些账号打赏的金额较大,平台会有一些监测措施,如在付款过程中进行人脸识别。庭审中,毛春联曾就此询问孙梅,孙梅回答说没有。但法院调取的数据显示,涉案的三个账号,孙梅都曾多次进行人脸识别,第四个账号中也有其父亲的人脸识别记录,识别总次数超过20次。平台客服也在与孙梅的电话沟通中表示,银行卡账户单日消费达5万元时,会要求人脸识别以解除消费限制。孙梅解释说:“这是女儿说要买东西才给她扫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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