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肉冒充牛肉,严查!上海公布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摘要:严打“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作风建设年与政绩观教育,以实干担当彰显监管为民、服务发展的扎实作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坚持问题导向,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打“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劳动报记者注意到,在“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青浦区某饮食店涉嫌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中,2026年4月16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青浦区某饮食店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配料为鸭肉的食材制作牛肉炒饭等餐食对外销售。经查,该店在售多款菜品中存在以鸭肉冒充牛肉的行为,涉嫌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涉案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均超过人民币50000元。
当事人以鸭肉冒充牛肉对外销售,已构成经营掺杂掺假食品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较大,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终止行政调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本案对当事人经营掺杂掺假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警示广大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严把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全流程质量关,严禁任何形式的掺杂掺假行为。
而在其它典型案例中,还发现了其它食品安全问题。比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餐饮公司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中,2026年3月15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某餐饮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从事入网餐饮经营行为,其厨房操作台发现有鼠粪,未按规定配置防鼠设施设备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相关规定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普陀区某餐饮店“一证多开”公示虚假信息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普陀区某无堂食蛋糕店“一址两店”虚假引流案、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虹口区某餐饮店未真实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案、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虹口区某蛋糕店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青浦区外卖经营者刘某违法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等典型案例一并向社会公布。
头图: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青浦区某饮食店涉嫌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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