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暂不公布“梅姨”照片 虚假信息已被删除
近日,一张标有警徽并配有“梅姨”照片的图片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相关部门确认,这张图片并非警方发布,其中的“梅姨”照片也是虚假的。此外,有小红书账号发布帖文称警方在广州三元里抓获了拐卖儿童案的关键人物“梅姨”,但该信息已被证实不实,相关帖文已被删除。

警方提醒网民,关于拐卖儿童案件的侦办进展应以官方消息为准,不要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网络传言,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梅姨”的称呼首次出现在2017年。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并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2016年,张维平等五名犯罪分子被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事实,并称通过“梅姨”贩卖儿童。
2017年6月,广州增城警方发布悬赏通报,公布了“梅姨”的特征和第一张模拟画像。为了帮助失散家庭团聚,专案组与受害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开展寻亲和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间找回了所有被拐儿童,并组织了认亲活动。
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然而,“梅姨”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缺失,始终未能归案。专案组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2025年,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的细节,对符合条件的人口进行了排查,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梅姨”的存在。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刘长曾参与“张维平拐卖儿童案”的二审。他认为,“梅姨”可能因为太过普通,导致人们难以想象她是罪犯。刘长还提到,这些案件多发生在20多年前,且案发地点流动人口密集,作案痕迹少,技术手段有限,警方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梅姨”确实面临很多困难。
刘长分析,“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视情节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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