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试行周五半天+周末+年假模式 鼓励错峰休假消费
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旨在加强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护,激活假期消费潜力,助力河南文旅强省、消费大省建设。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确保所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都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工龄不同分别为5天、10天和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机关事业单位应简化休假审批流程,企业则需结合生产经营优化审批流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
为保障职工休假权益,用人单位需建立年度休假台账制度,年初制定并全年动态调整。支持分段、分次休假,特别是政务服务窗口、医疗、应急、商超等连续值守岗位,推行AB岗互补和错峰轮休。对于因重大项目、应急保障等原因无法安排休假的情况,须征得职工同意,并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通知还鼓励职工将带薪年假与周末、法定小长假等衔接,形成3—7天弹性长假。试行“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结合本地特色时段灵活安排休假,缓解春节、国庆集中出游压力。同时,优先保障孕期、哺乳期、照料失能或重病老人及未成年子女职工的休假权益,支持开展亲子研学、乡村休闲等活动。
生产制造企业、服务行业等应根据淡旺季、订单周期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文旅部门推出优惠套票、研学线路等,交通部门优化非旺季客运班次,鼓励运输企业推出错峰出行票务优惠。各地各部门发放文旅、餐饮、住宿、零售消费券,重点向3—4月、9—10月错峰休假时段倾斜。
此外,各级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带薪年休假落实纳入日常巡查,开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通道。对拒不安排休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的单位,快速立案、限期整改。党委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开展年度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限期整改。国资监管部门督促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优先保障一线职工休假。
通知强调,要全方位开展政策解读宣讲,引导用人单位树立依法用工、关爱职工理念。宣传“高效工作、快乐生活”理念,消除“不休年假才是奉献”的错误职场文化,营造尊重休息权、鼓励错峰年休假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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