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一审被判十年 受贿案细节曝光
创始人2026-08-05 20:27:29
2026年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处张建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6年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处张建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5年间,张建华在担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多个职务期间,为他人在行政审批、投资入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38万余元。2021年至2025年间,张建华退休后仍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有关人员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70万元。
法院认为,张建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他在犯罪中有未遂情节,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其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法庭依法减轻了处罚。
该案于2026年4月16日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建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建华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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