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银发打工人”披上保护“铠甲”
为“银发打工人”
披上保护“铠甲”
□ 孟亚生
日前,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聚焦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关键领域,补齐超龄就业群体的制度保障短板,为广大“银发打工人”筑牢就业权益防线。江苏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落实新规、细化举措,为超龄劳动者穿上坚实保护“铠甲”,既是回应民生关切,也是彰显社会温度、助力老龄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选择。
截至2025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3.2亿,超龄劳动者规模体量庞大,既有经验深厚的技术、管理人才,也有灵活就业、补贴家用的普通从业者,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补充。但长期以来,超龄就业存在法律界定模糊、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多数人员游离于常规劳动保障体系之外,面临工伤保险缺位、劳动报酬拖欠、超时用工无补偿、维权渠道不畅等诸多困境。
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江苏立足地方实际,率先探索实践。2022年,江苏修订实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明确支持老年人有序再就业,将超龄劳动者全面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创新推出企业为超龄就业人员单独参保工伤保险的政策,精准破解高危岗位就业保障难题。此次五部门新规提出的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最低工资兜底、严控超时加班、强制工伤保险等硬性要求,为全省细化完善保障举措提供了明确法治遵循。
工伤保险是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中之重,也是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此前,江苏通过司法实践明确事实劳动关系下超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标准,厘清了用工主体责任边界。新规进一步固化保障机制,明确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费用,个人无需缴费。依托新规契机,江苏需持续扩面提质,简化参保流程,重点聚焦建筑、环卫、家政等高危就业领域,严查“只用工、不参保”的违规行为,从源头化解就业安全风险。同时,严格落实劳动报酬与休息权保障制度,杜绝口头协议、低价用工、强制加班等乱象,严守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加班薪酬核算。
银发就业权益的长效守护,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同向发力。相关部门应常态化开通超龄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简化仲裁、诉讼流程,降低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用工企业需压实主体责任,摒弃“超龄用工无责”的错误观念,规范用工签约、社保缴纳、劳动防护等全流程管理,科学匹配岗位强度,兼顾生产效能与人文关怀。全社会更要破除年龄偏见,尊重超龄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与从业经验,营造老有所为、劳有所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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