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圈路收费”一再上演,别让公共资源沦为“摇钱树”
继4月份被文旅部点名通报后,稻城亚丁景区又一次陷入舆论漩涡。
近日,一名自驾博主发视频质疑,稻城亚丁景区将S462省道通往亚丁村等行政村的部分路段截断,过往车辆需缴纳观光车费才能进入,否则无法通行,在和工作人员理论后才得以成功驶入。
博主视频截图
视频发出后,引发公众热议,不少网友认为“省道是国家修的,不是景区财产,凭什么拦着不让过”,这一话题也逐渐从单纯的旅游争议发酵为公共事件。
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发布官方通报。通报称,涉事当班业务主管和工作人员因“违反景区管理规定擅自放行”社会车辆,已被严肃批评并依规处理。
同时,通报强调,该路段“山高谷深”“弯道占比超八成”“全程临崖临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大量社会车辆进入将突破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对于这一回应,公众并不买账,舆论真正关心的是“公共省道能否被圈占收费”,而这一核心争议并未在通报中被提及。
从法律层面来看,答案非常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拦截车辆。国务院相关通知亦将设卡收费的主体严格限定于公安、交通、林业等法定部门。
景区作为经营性主体,很明显并不在授权范围之内。
可见,即便某段省道恰好位于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纳入景区管理”既不改变其省道属性,也不产生设卡收费的法律依据,哪怕是景区有着“生态承载能力限制”、“道路安全”等诸多考虑,也不应突破法律底线。
事实上,此次稻城亚丁事件并非孤例。就在2025年,甘肃张掖马蹄寺至金塔寺被曝收取每人300元“过路费”,而往前更早,甘肃扎尕那景区、云南泸沽湖景区和山西五台山景区均发生过类似舆论风波。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种将公共资源变为景区收费项目的现象会屡屡发生?
这背后一定程度折射出当下国内不少景区的通病,即收入结构高度单一,将门票和内部交通作为核心盈利来源,而弱化了二次消费和衍生服务的开发。
但这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当景区凭借不可替代的自然景观资源获得市场垄断地位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和定价约束机制。
竞争产生效率,垄断滋生寻租,逐利冲动必然会驱动景区不断拓宽收费边界,直至触及公共利益的红线。
值得肯定的是,四川省已组建工作组会同甘孜州展开调查,稻城县政府也表示将尽快作出公开答复。从最新的公开信息看,景区从5月29日起暂停了摆渡车和电瓶车的收费。这个动作至少说明,景区已意识到此前的做法在法律和情理上都站不住脚。
但调查和暂停收费远远不够,还真正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省道穿景区的路段,公共通行权和景区管理权的边界到底怎么划分;二是对于过度依赖内部交通收费的景区,如何把经营拉回到“自愿消费、服务增值”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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