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推动公路向“绿”发展
资源消耗更节约、能源利用更高效、绿色材料更普及……未来3年,公路绿色发展将迎来政府采购有力支持。
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布第一批25项“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围绕资源循环节约与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全流程智慧监管、新材料应用等方面,探索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推动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政府采购是财政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发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政策功能,可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优先采购等措施落实相关政策目标。
此次试点实施期限为3年,从2026年至2028年。总体看,首批试点任务覆盖面不小。地域上,试点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宁夏、新疆14个省份;公路等级上,涵盖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各级公路;项目类别上,涵盖新建、改扩建及养护管理等项目。
试点布置了哪些具体任务?记者梳理任务清单发现,试点结合各地自然地理、区域发展情况,选择了不同类型、地域、阶段的项目,如山区公路、高速公路大桥、农村公路、国省道隧道、西北干旱带生态脆弱区国道与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延续性服务、公路穿越天山生态敏感区等,充分体现试点工作的代表性和推广价值。
此外,试点任务还包括政府采购支持公路项目废旧材料再应用、循环施工工艺及建材应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应用与全流程智慧监管、绿色低碳煤基固废新材料应用、绿色低碳智能化综合提升、多源固废沥青路面应用、安全智慧综合提升等。项目将突出政策与目标的融合,体现绿色低碳技术、材料、装备、工艺的应用及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成效,同时通过明确采购需求、规范采购程序、强化合同履约等,保障绿色低碳目标落地。
支持重大工程项目使用绿色建材、应用绿色工艺,政府采购大有可为。山西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高强度耐久、绿色装饰装修、节水节能等绿色建材产品和部品部件;上海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明确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管理、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管理等要求;吉林发布《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应用目录》,搭建产需对接平台,助力建筑行业上下游企业间的沟通与合作……相关部门不久前发布的经验做法清单显示,近年不少地方发挥政府采购引导、扶持作用,实施了一系列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推动绿色建材应用落地。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不强制项目三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只需在试点工作周期内形成具备验收条件的阶段性成果即可。试点将助力公路行业绿色转型,破解当前工作推进中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协同推进机制不顺畅、支持政策不足、成本过高等突出问题。同时,试点将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通过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生产和投资向可持续发展倾斜,为相关绿色技术与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此外,试点还将拓宽项目投入渠道,中央层面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纳入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打通绿色金融支持路径;地方层面强化政策、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保障;社会层面引导社会资本、绿色金融资金等多元化力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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