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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L4级车辆2027年起须“持证上岗”,自动驾驶首个强标落地

创始人2026-08-06 13:23:39
  2026年7月30日,一项对汽车产业影响深远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44721—2026)(下称“《要求》”)正式获批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高阶自动驾驶汽车首次迎来了全国统

  2026年7月30日,一项对汽车产业影响深远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44721—2026)(下称“《要求》”)正式获批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高阶自动驾驶汽车首次迎来了全国统一的安全准则。长期以来行业关于自动驾驶是否安全的讨论,将迎来法规层面的刚性回答。

  就在标准获批前夕,行业已有实质性进展。2025年,长安汽车(000625)与极狐汽车的两款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已获得附条件准入许可,在限定区域开启上路尝试。与此同时,城市导航辅助驾驶(NOA)也正在加速普及。

  技术商业化的脚步越快,安全底线的紧迫性就越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工信部自2025年起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了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行业首部针对L3、L4级别的强制性国标,它的出台意味着此前依赖企业自律和推荐性标准进行技术验证的阶段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一套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刚性监管框架。

  车企须自证安全,L3级车辆须监测驾驶人接管能力

  该标准全称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44721—2026),适用范围明确指向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载客)与N类(载货)车辆,但自动泊车系统不在此列。

  从内容上看,上述《要求》构建了一套从研发到运营的闭环安全要求体系。核心突破体现在以下四个维度:

  首先,建立了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机制。标准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这意味着车企不能仅靠上市前的几次测试“一劳永逸”,而是要在产品上路后依然对安全负责。

  其次,对系统能力提出了明确的“底线”要求。标准明确规定,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且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同时,标准对系统在各类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触发和执行最小风险策略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堵住了人机权责不清的漏洞。标准特别强调,L3级自动驾驶系统必须配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确保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驾驶员能够有效响应。此外,车企除产品说明书外,还需通过官网、车载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及控制策略。这一条款直接剑指当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功能宣传模糊、用户认知混淆问题。

  最后,设计了多维度的检验检测“关卡”。标准构建了“企业保障能力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体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推荐性标准,综合采用场地、道路、仿真试验等方法进行确认性试验。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中专门设置了长达17页的安全档案附录,要求车企提交涵盖功能描述、系统布局、风险分析、危害评估等全套结构化材料,实行“强制安全档案准入机制”。这被业内视为此次新规最具威力的制度创新。

  告别“驾驶员全责”旧模式

  标准发布后,行业普遍认为,这不仅是技术规范的升级,更是一次产业底层规则的改写。而最大的转变在于责任主体的重新定义。长期以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遵循“驾驶员全责”原则,但在L3、L4场景下,系统承担了部分甚至全部动态驾驶任务。新标准落地后,责任认定的逻辑正在发生根本变化。

  汽车行业分析师韩昊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未来,一旦发生事故,监管、保险、司法等环节将第一时间核查车企的算法逻辑、数据记录及安全管理流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而非仅凭驾驶员行为判定责任。”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指出,标准明确了“系统运行范围内由车辆造成的事故归车企责任”的划分原则,厘清了长期以来的行业争议。

  该标准的发布,也让行业准入门槛大幅提高。韩昊认为:“新标准将把不具备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能力、依靠夸大宣传吸引用户的企业挡在门外。过去企业只需完成‘三大测试’(场地、道路、仿真)满足条文即可获得准入,如今则需要建立完整的SMS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并接受全生命周期持续取证。”

  “特别是安全档案制度,要求车企将上市前研发、生产中以及上市后OTA升级、售后事故处理全链条证据留痕备查,这将对企业的研发体系、数据管理能力和合规成本提出严峻考验。”韩昊表示。

  从产业竞争维度看,行业正从过去比拼算力、传感器配置的“性能竞赛”,转向围绕安全合规能力的竞争。强制性国标的出台,为技术领先、体系完整的头部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考纲”,有利于资源向具备完整验证能力的企业集中。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有助于终结此前市场中存在的对自动驾驶功能的夸大宣传,引导用户形成正确认知。

  同时,标准在国际对接上也迈出了关键一步。2026年6月,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已获批发布。此次出台的国标在核心技术要求与国际法规协调一致的同时,结合国内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被业内认为既为国内高阶智驾量产奠定合规基础,也为企业出海参与全球竞争提供了支撑。

  根据规划,从标准发布到正式实施有一年过渡期。工信部明确表示,下一步将扎实做好标准的宣贯解读,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并持续完善配套标准。

  韩昊认为:“对于车企而言,如何利用这一年的窗口期完成从研发体系到试验验证能力的全面合规改造,将是决定其能否在2027年拿到高阶自动驾驶‘准生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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