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医院公示“需结婚证原件” 伪造证件引发伦理争议
创始人2026-08-08 10:31:42
2026年7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婚外孕育胚胎的争议案件。原告朱女士是无锡人,已患有肺癌七年。她起诉的对象包括她的丈夫、一名陌生女性以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26年7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婚外孕育胚胎的争议案件。原告朱女士是无锡人,已患有肺癌七年。她起诉的对象包括她的丈夫、一名陌生女性以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该男士使用伪造的结婚证明,在医院与婚外伴侣制备了可供移植的冻存胚胎。朱女士要求销毁这些胚胎,但医院拒绝了这一请求,称没有权力进行销毁,卫健委也表示无权处理。

2025年夏季,朱女士发现丈夫在服用备孕药物。同年11月,她无意中看到丈夫手机上的就医提醒短信,显示他和另一名女性被称作“夫妻”。随后,她前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核实情况,得知丈夫与婚外异性在医院完成了胚胎培育。朱女士要求销毁这些胚胎,但医院仅同意无限期封存。

朱女士向上海市卫健委举报,但回复表明医院操作合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促使朱女士提起诉讼。2026年7月30日,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被告均未亲自到场,案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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