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城管撞倒后离世亲属质疑记录仪 关键证据缺失引发争议
2025年12月,福建福安一名79岁老人与城管协管员发生争执后被撞倒,三天后离世。涉事协管员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2026年8月7日,该案在宁德市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郑某亮构成故意伤害罪,家属则对“老人持续辱骂”的说法不认可,并要求调取执法记录仪,但被告知“没电了”。
庭审持续了数小时,未当庭宣判。被害老人的家属在庭后透露了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细节:家属要求调取郑某亮事发时的执法记录仪,得到的答复是“没电了”。
时间回到2025年12月20日上午9时许,福建福安市察阳路农贸市场附近。79岁的吴某某在街边晒太阳、与人聊天。郑某亮,1986年生,是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一名劳务派遣协管员,当时正在附近执勤,劝阻占道经营的摊贩。
据家属描述,吴某某并非摊贩,没有占道经营,只是因天气冷在路边晒太阳。因年龄较大、听力不好,说话声音比较大,老人和旁边的人聊天时对城管执法说了几句评论。郑某亮听到后,与老人发生口角。随后,郑某亮冲向吴某某,将其撞倒在地。老人后脑着地。现场视频显示,郑某亮撞人后曾试图扶起老人,未果后将帽子垫在老人头下,随后拨打了110和120。9时50分,郑某亮到福安市公安局阳头派出所投案。2025年12月23日凌晨,吴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符合摔跌时枕部着地致重型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2026年8月7日庭审中,宁德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披露了更多细节。起诉书显示,事发当天上午,郑某亮在察阳路农贸市场转弯路口区域执勤,劝阻占道经营的摊贩。9时许,被害人吴某某因对城管工作不满,对郑某亮进行辱骂,郑某亮多次制止未果。9时23分,郑某亮冲向吴某某,将其撞倒在地。事发后,郑某亮欲扶起吴某某未果,将帽子垫在吴某某头下,拨打110和120后离开现场。检方认为,郑某亮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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