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高校科长主任自愿转任辅导员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近日,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官网发布了一系列任免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通知中提到,吴成国被免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继续留在该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享受学术恢复期至2029年7月;刘书超自愿辞去科技处综合科科长职务,转岗担任思想政治辅导员。

这并不是个例。今年4月至5月期间,校方还发布了多条类似的通知。例如,李红镝被免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及院长职务,继续在该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享受学术恢复期至2029年3月;施丽红被免去人文社科研究中心主任职务,转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享受学术恢复期至2028年4月;赵毅被免去档案馆馆长职务,留在档案馆从事档案信息化、“两路”精神和校史文化素材挖掘研究工作,享受学术恢复期至2029年5月。此外,张钊自愿辞去发展规划处改革科科长职务,转到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胡志强自愿辞去交通运输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转到土木工程学院担任思想政治辅导员,享受正科级经济待遇;闫芳自愿辞去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留在该学院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干部能上能下,《重庆交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学术恢复期”管理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学术恢复期制度适用于全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处级领导干部。这些干部离开领导岗位后,转到教学科研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或非教学科研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将获得一定时间以尽快恢复和提高其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能力。在学术恢复期内,申请国内外研修、合作研究、交流考察、学术调研、学术会议等事项时,可优先安排。
据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官网6月消息,校方新修订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其中提到,实行科级干部辞职制度,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科级干部自愿辞职需以书面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对于因年龄原因辞去职务的科级干部,若年满52周岁,学校将根据其工作实绩及积累贡献,在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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