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不得将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促进公平就业
6月2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招聘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及本单位实习期限等作为限制条件,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求职者信息泄露。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应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视为民生头等大事,落实各项稳就业、促就业政策,尤其在制造业、服务业等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领域开发更多岗位。鼓励各地结合“十五五”规划和城市产业发展,组织优质企业举办以“国聘行动+城市产业专场”为主题的招聘活动,吸引更多用人主体参与。同时,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与高校就业平台、“国聘行动”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各地各单位需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聘行动”,建立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加大岗位搜集力度,依法依规发布用人需求,在国聘招聘平台、中智招聘平台等线上平台设置活动专栏,集中发布岗位信息,持续举办行业性和区域性专场招聘活动。有关招聘平台要为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求职提供精准匹配服务。
此外,通知指出,各地各高校应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动员毕业生参与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实习见习等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强化就业技能实操实训,提高就业竞争力。鼓励毕业生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建设发展,投身重大战略、扎根产业一线和服务城乡基层。选树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引导毕业生以技术立身、以能力报国。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动“青年驿站”“青年就业驿站”加入“国聘行动”,为毕业生跨区域求职就业提供短期住宿和就业指导等公益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需加强招聘信息审核,严格审查招聘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合法性,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加强招聘流程监管,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依法查处“招转培”欺诈和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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