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车辆车船税优惠政策将取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何为车船税?车船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其中,对于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及以下)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设置税额。如,排气量为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00元至540元;排气量为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对于商用车,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按辆征收,税额幅度为480元至1440元;货车按整备质量征收,税额幅度为每吨16元至120元。
据了解,车船税法自2012年起施行。同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中国自当年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何取消这一政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促进税收公平的相关考量都发挥了推动作用。
前述负责人介绍,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近年加快发展,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其中,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与其他燃油汽车一样,都属于大额财产。根据有关数据,2025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销售价格为21.8万元,部分车型销售价格达到百万元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已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进行部署,从促进税收公平的角度看,对上述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同时,随着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税收优惠对行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也产生了边际递减效应。例如,今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由此前的全免改为减半征收,但今年前5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比重仍比去年同期增加3.5个百分点,反映出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迈入市场化阶段、税惠支持政策退出时机已经成熟。
需要指出的是,财税政策仍在以“真金白银”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例如,今年中央财政安排25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是重要支持对象,购买相关新能源汽车能够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同时,2027年12月31日前,购置新能源汽车仍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此外,对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车主而言,由于车船税对家庭使用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征税,而这两类车辆没有排气量,故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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