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正部刘慧被开除党籍:匿名诬告他人 严重违纪违法受惩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刘慧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结交政治骗子,匿名诬告他人,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特权思想严重,在生活保障上谋求特殊待遇。此外,她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她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权长期无偿接受劳务服务,并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慧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刘慧,女,回族,1959年12月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她曾长期在宁夏工作,历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书记,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书记,吴忠市委副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等职。2016年,她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22年任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2025年7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刘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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