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彩礼就不结婚或成违法行为 整治高额彩礼
整治高额彩礼 推进移风易俗
202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加强省际毗邻地区联动治理。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培育简约文明的婚俗文化。这是自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6年对治理高额彩礼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整治婚俗陋习、深化移风易俗、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的坚定决心。
在现实生活中,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为结婚购置房产车辆的出资款等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彩礼?如何判断彩礼数额是否过高,是否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婚约解除或婚姻无法维系时,彩礼又在何种情形下应当予以返还?针对这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司法机关负责人与法学专家进行了讨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文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为划清正常民俗往来与违法索取财物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也是司法机关整治高额彩礼、打击婚骗犯罪的重要依据。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则案例显示,被告人马某组织多名女子“闪婚闪离”,骗取15个家庭200余万元,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可以认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表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涉嫌骗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当事人以索要彩礼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不仅要退赔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有力震慑不法分子。
彩礼本是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但攀比之风带来的高额彩礼既造成给付彩礼的一方家庭背上沉重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纠纷隐患,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最高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移风易俗的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期盼要求,引领全社会“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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