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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如何区分家暴和家庭纠纷 明确法律定义与表现形式

沄森™2026-03-31
2026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民一庭副庭长冉克平,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王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一级巡视员吕坤良主持

2026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民一庭副庭长冉克平,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王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一级巡视员吕坤良主持。

关于如何区分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的问题,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有明确定义。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的核心特征在于控制与伤害,具有周期性和长期性,并不是简单的情绪失控或偶发冲突。而家庭纠纷的双方一般处于平等状态,能够自由表达利益诉求,多为双向沟通冲突,与家庭暴力有本质区别。

对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除了列举的典型暴力形式外,还包括加害人以其他形式对受害人实施控制的情况。例如,加害人多次以跳楼、喝农药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虽然没有直接施暴,但这种自伤自残行为足以使受害人产生紧张恐惧情绪,从而被迫按照加害人意志行事。本次发布的案例中,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经济控制、限制正常社会交往的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对所诉行为是否属于家庭暴力作出认定,并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判令加害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方式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加害人将面临多方面的不利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离婚诉讼中,如果查证属实,受害人主张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事由,加害人需向受害人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加害人可能会少分财产。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方面,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在争取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时处于不利地位。如果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构成刑事犯罪,还需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针对部分家庭暴力受害人因害怕、缺乏证据收集能力等原因未能及时寻求权利救济的情况,建议受害人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积极向有关机关、单位求助并留存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警回执,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同时,受害人应重视有关部门对案件的回访工作,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报警或在回访中如实陈述,以便法院对加害人进行惩戒。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大家都能勇于发声、敢于维权,共同营造没有暴力、没有恐惧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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