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半年发现媒人和女友是同一人 骗局终被揭穿
一名女子利用男子渴望成家的心理,编造虚假身份,同时扮演“媒人”和“女友”进行婚恋诈骗。贵州省平塘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
2024年2月,吴某某在广西务工期间结识了同乡黄女士,得知黄女士的儿子小王单身未娶。2025年6月,吴某某声称可以帮助小王介绍女朋友,向黄女士要来其儿子的微信号。随后,吴某某通过另一个微信号添加小王微信,自称是吴某某的双胞胎妹妹“潘某”。两人迅速建立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小王提出线下见面,吴某某同意并多次与小王发生性关系。
小王一心想要组建家庭,黄女士也迫切希望儿子早日成家。母子二人对“媒人吴某某”与“女友潘某”的要求几乎有求必应。2025年7月至10月,吴某某以说媒需要购置礼物为由骗取黄女士现金3200元;凭借“潘某”身份,以购置新手机、支付抚养费、报考驾照等事由,累计向小王、黄女士索要钱财3万余元。
2025年10月8日,吴某某以“潘某”身份跟随小王前往浙江杭州,计划在当地打工生活。小王带着吴某某走访亲友时,被亲友当场识破身份,发现“潘某”正是吴某某本人。但吴某某拒不承认,继续狡辩自己是“潘某”,并称姐姐吴某某正在湖北武汉务工。心生疑虑的小王回忆起每次入住酒店时,“潘某”总是让自己先行登记,对方随后入住。他立即联系酒店查询过往开房记录,发现所有同住人的登记姓名均为吴某某。亲友还告知小王,“潘某”早已结婚并育有两名子女。
得知真相后,小王于2025年10月1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吴某某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全额退赔被害人小王、黄女士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今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平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吴某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系初犯,检察机关建议对其从轻减轻处罚。5月21日,平塘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吴某某提起公诉。5月27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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