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通报鞠婧祎涉税事项 未发现举报问题
沄森™2026-03-3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3月30日收到关于鞠某某涉税事项的实名举报。自2025年9月起,该局多次收到类似举报线索。经认真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并已向举报方反馈了调查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3月30日收到关于鞠某某涉税事项的实名举报。自2025年9月起,该局多次收到类似举报线索。经认真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并已向举报方反馈了调查结果。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本次举报是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因此依法不予受理。
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推进查处违法、优化执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和诚信纳税的税收生态。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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