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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前夫私生活混乱 想给娃改姓 渣男行为引争议

创始人2026-07-16 12:32:14
在浙江嘉兴,一位女子为了结婚成家倒贴男子36万元,但婚后发现丈夫私生活混乱,甚至带其他女子去打胎。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丈夫在网上聊天时谎称自己离婚三四年,并把丈母娘家的拆迁房吹嘘成自家房产到处撩骚。无奈之下,她选择了离婚

女子因前夫私生活混乱 想给娃改姓 渣男行为引争议!在浙江嘉兴,一位女子为了结婚成家倒贴男子36万元,但婚后发现丈夫私生活混乱,甚至带其他女子去打胎。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丈夫在网上聊天时谎称自己离婚三四年,并把丈母娘家的拆迁房吹嘘成自家房产到处撩骚。无奈之下,她选择了离婚。

女子因前夫私生活混乱 想给娃改姓

这位女子名叫小王,18岁时与家境一般的小李相恋。毕业后,她拿出自己攒下的6万元积蓄,和小李合伙开了一家手机维修店。娘家又贴了30万元为两人办婚礼,满心希望小两口能把日子过红火。孩子出生后,姥姥家掏钱操办了满月和周岁宴,而婆婆家从头到尾既没出钱也没搭过力气。

孩子出生后,小李逐渐暴露本性,在外拈花惹草的事不断,甚至带其他女子去打胎。小王发现这些事后,夫妻矛盾越积越深,最终走到离婚这一步。法院将19个月大的孩子判归小王抚养,要求小李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离婚后,小王担心前夫的私生活会影响孩子的成长,想将孩子的姓氏改为随母姓。然而,小李坚决不同意。双方找到“钱塘老娘舅”进行调解。老娘舅指出,目前最重要的是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而不是把大人之间的恩怨强加给孩子。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改姓必须父母协商一致,且孩子年幼时频繁变动姓氏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最终,双方决定暂时搁置改姓争议,等孩子成年后由其自行决定。

法律上,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需要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015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共同签字同意。本案中,孩子仅19个月,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姓氏变更必须以双方合意为前提。小王以前夫私生活混乱为由主张改姓,在道德层面可以理解,但在法律层面并不构成单方强制变更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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