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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素质教育”旗号的特训机构该如何治理

创始人2026-07-17 17:17:55
26岁男子被母亲安排进重庆某戒网瘾机构;21岁女大学生因恋爱不被父母认可,被送入河南某戒网瘾学校……一段时间以来,多篇关于特训机构的新闻报道持续引发公众讨论。据了解,此类特训机构往往打着“素质教育”“戒断网瘾”等旗号,采取强制手段,违规开展...

26岁男子被母亲安排进重庆某戒网瘾机构;21岁女大学生因恋爱不被父母认可,被送入河南某戒网瘾学校……一段时间以来,多篇关于特训机构的新闻报道持续引发公众讨论。

据了解,此类特训机构往往打着“素质教育”“戒断网瘾”等旗号,采取强制手段,违规开展教育矫治活动。

这类特训机构属于何种性质?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带着问题,《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姚金菊和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

机构本身即不合法

记者:报道显示,一些特训机构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大多为教育咨询、心理咨询、素质拓展等,却在对外宣传中自称“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应如何认定此类机构的性质?

苑宁宁:在我国,“学校”是一个法律概念,设立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登记。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学许可,却对外自称“学校”“特殊教育机构”,一方面构成虚假宣传,另一方面涉嫌非法办学。这些特训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咨询”“拓展”,实际却开展封闭管理甚至行为矫治,这本身就超出了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查处。

不过,更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教育矫治类业务目前不允许民办机构触及。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夏(冬)令营、特训营、校外培训等任何形式或者名义开展教育矫治类活动。也就是说,目前国家的思路是禁止民办机构开展封闭式教育矫治类业务。所以这类机构的问题不只是超范围,而是其所从事的封闭矫治业务本身就不应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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