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恶意下单2700多次被判刑1年半 网络恶意大额下单受严惩
沄森™2026-05-12
陈姓买家利用“仅退款”、虚假投诉及大规模恶意下单等手段,对全国900余家电商平台店铺进行系统性干扰。他累计下单2700余次,总流水达1000余万元,造成平台技术服务费损失6万余元
陈姓买家利用“仅退款”、虚假投诉及大规模恶意下单等手段,对全国900余家电商平台店铺进行系统性干扰。他累计下单2700余次,总流水达1000余万元,造成平台技术服务费损失6万余元。网店老板曹先生是首批受害者之一,其洗护类店铺在遭受施压后被迫支付5000元“和解费”,最终报警揭发此事。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佳伟指出,陈某作案分三步:试探下单、虚假投诉施压、查关联店恶意大额下单,意图非法获利与泄愤报复,主观与客观均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司法机关认定网络恶意大额下单属于“非物理性破坏生产经营”。江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已生效。法院强调,在数字经济时代,滥用规则的行为同样会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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