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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核查老人烧枯草被罚2000 处罚事件引发关注

沄森™2026-05-14
近日,河北定州市一名老人因在自家责任田里焚烧树叶和枯草,被当地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罚款2000元,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关注。5月14日,涉事街道办事处表示,已引起当地重视,相关方面已介入处理并启动核查

近日,河北定州市一名老人因在自家责任田里焚烧树叶和枯草,被当地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罚款2000元,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关注。5月14日,涉事街道办事处表示,已引起当地重视,相关方面已介入处理并启动核查。

官方核查老人烧枯草被罚2000

根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是定州市长安路街道小堡自疃村村民王某。2026年3月8日,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立案查实,当天小堡自疃村西有一处着火点,造成社会影响。经调查,该火点是由村民王超波点燃自家责任田里的树叶和枯草所致。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确认着火点一处,焚烧面积约11平方米。王某出生于1965年12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五十条的规定。办案部门依法完成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等取证流程。街道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后,王某放弃了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依据上述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定州市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最终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月14日,定州市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领导已经特别关注此事,正在着手研究和处理。街道办已针对该起处罚事件启动“回头看”工作,将全面核查此次执法处罚流程是否合规。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该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禁止燃放区域或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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