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更加精细化的服务打破那些消费老“惯例”
□ 王晓涛
近期,重庆一家连锁酒店改变行业惯例,限时部分取消中午12点统一退房的新闻,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对酒店“12点退房”的热议。不过,其并非第一家“吃螃蟹”的酒店,在湖北武汉,有一家酒店十几年来一直在实行24小时整点计时退房。虽然开始的时间不同,但这些酒店的做法都是值得称道的。如果上携程网进入这些酒店的页面,“24小时退房”均有明显标注。
关于“12点退房”,其核心逻辑在于平衡客人便利性与酒店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是国际酒店业广泛遵循的“22小时使用权”惯例(通常为下午2点入住,中午12点退房)的具体体现。
对于推行“24小时退房”制度,有业内人士表示,酒店的人力成本会增加30%以上,房间单日的可售卖率也会降低10%。但坚持执行“24小时退房”的酒店能够长期存在,至少证明其并非完全不可行。时过境迁,在信息技术日益加持的今天,较过去的主要靠前台问询办理入住,客人入住酒店信息的提前性和即时性均有显著提高,所谓“12点退房”即便是国际酒店业的惯例,也并非不可打破。
看似简单的退房时间改动,实则是消费领域不合理惯例的一次重要破局,有益于消费环境的净化和消费信心的提振。
事实上,酒店退房时间规定不合理的问题并非个案,在服务消费领域,特别是文旅游乐行业,与之类似的所谓“惯例”还有很多。例如,一些景区公园游船采用粗放进位计时,一小时、半小时起租,超出几分钟便按整时段全额收费,排队等候、上下船耗时全部计入租用时长;一些城市私家车短时停靠均按整小时计费;一些景区对外租赁设备普遍不设短时低价票,不满一小时按整时计费,租赁押金随意扣除,轻微损耗便全额没收;一些旅游团以所谓导游没有固定工资或工资偏低为由,放任其通过游客购物收取高额回扣;一些餐厅不分消费情况,强制收取茶位费、餐具费,节假日限制使用团购优惠券;家政上门无论是否维修,都“一刀切”强制收取定额的上门费、检测费,诸如此类的所谓约定俗成的“惯例”不胜枚举。
然而,上述依靠行业惯性存续的“惯例”,普遍偏向商家利益、约束消费者权益,看似司空见惯、大众默认,实则有违公平,影响消费体验、抑制消费意愿,成为阻碍消费升级、拖累内需释放的隐性堵点。
破除这些消费惯例,关乎提振消费。提振消费不能只依靠补贴促销,更要深耕细节、补齐短板,以常态化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相关行业应当主动自查整改,梳理不合理规则,推行透明化、人性化、标准化服务,以优质细节赢得消费信任。
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促进相关行业明确行业惯例与违法霸王条款边界,与时俱进梳理行业“惯例”,积极引导短时计费、分时消费模式,以制度保障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酒店退房时间的小小改变,折射出的是整个消费市场的文明进步。消费活力蕴藏在每一笔透明收费、每一次公平服务之中。只有不断摒弃不合理的行业“惯例”,规范计费标准、优化服务体验、保障交易公平,才能打消大众的消费顾虑,持续释放休闲文旅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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