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欢迎来到沄森网,沄森智能旗下资讯平台!今天是: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农历:丙午(马)年-四月-初三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头条

下身瘫痪女子育女后丈夫消失7年 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

沄森™2026-05-19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在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准许夫妻双方离婚,并责令男方支付抚养费。汤女士2011年因病导致下身瘫痪,残疾等级3级

下身瘫痪女子育女后丈夫消失7年 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在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准许夫妻双方离婚,并责令男方支付抚养费。

汤女士2011年因病导致下身瘫痪,残疾等级3级。2016年10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先生,两人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住在汤女士父母家中。2018年2月,他们生育了一个女儿。然而,孩子出生后不久,李先生因家庭琐事与汤女士发生矛盾,离家出走至今已失联七年。期间,李先生从未回家看望过孩子,也未支付抚养费。

由于自身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汤女士和女儿完全依靠其年迈的父母照顾。2025年5月,汤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由自己抚养女儿。下陆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被告李先生缺席庭审。法院查明,原告与被告多年来持续分居,女儿随原告生活,幼儿园阶段花费保教费、学费等共计63620元。原告父母均有养老金,且愿意共同承担抚养孙女的义务。女儿表示自己记事以来从未见过父亲,希望跟随母亲及外公、外婆生活。

法院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原告与被告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长期分居且无挽救婚姻的诚意,勉强维系婚姻关系对双方无益。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关于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认定女儿随原告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关于抚养费问题,法院酌定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独自抚养孩子期间的抚养费6万元,并从2025年8月起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承办法官汪潞璐表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家庭成员间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本案不仅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还肯定了残疾人母亲独自抚养孩子的辛劳,强调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可动摇。这一判决关注了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对未尽责父母的行为依法追责,倡导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的价值观,营造关爱妇女儿童、守护家庭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