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译门锁密码偷拍女租客 邻居长期监视作案
男子破译门锁密码偷拍女租客 邻居长期监视作案。近日,上海长宁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刑事案件。一名男子私自安装摄像头监视邻居家门,通过观察解锁手势破译电子门锁密码,多次非法闯入女租客家中安装偷拍设备,窥探其私生活,最终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
白领张女士在单位附近租住一套一居室。今年3月,她在家中打扫卫生时,无意间发现卧室柜顶的小熊玩偶触感异常。掀开玩偶后,她发现一枚连接充电宝的微型摄像头。惊恐之下,张女士立刻拍照留存证据并报警。然而,在她离家报警期间,摄像头和充电宝已不翼而飞。张女士随后查阅电子门锁后台开门日志,发现有人在她外出期间输入密码进入家中。
警方在现场勘查时发现,隔壁住户顾某家门口安装了监控,镜头角度刻意对准张女士入户大门。警方传唤顾某后,他很快供述了全部作案经过。自2025年10月起,顾某利用家门口摄像头持续监视张女士,记录她的出行时段、作息规律,并紧盯她输入门锁密码时手指滑动的九宫格轨迹。经过多次观察推演,顾某成功破译了张女士的门锁密码。
2025年11月,顾某第一次趁张女士外出,使用破译的密码开门入室。他没有翻动财物,而是将网购的微型摄像头藏匿在卧室玩偶内部。在此之后长达四个月的时间里,顾某多次趁张女士不在家潜入房屋,更换摄像头供电充电宝、调整拍摄角度,持续偷拍被害人私人生活。
案发当日,顾某通过监控看到张女士离家,再次潜入屋内。他发现藏匿的摄像头被动过,预判行踪败露,当即拆除全部偷拍设备带走销毁,妄图掩盖犯罪事实。审讯中,顾某交代作案动机是出于猎奇心理,想要窥探邻居日常生活,满足自身偷窥欲望。经技术鉴定,所有偷拍视频仅存储在其个人设备内,尚未上传网络、出售或对外传播。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被告人顾某借助私设摄像头窃取入户门锁密码,多次未经许可潜入他人租住房屋,并安放摄像头偷拍隐私,其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住宅安宁权与隐私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