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饭店有“长江三鲜”?虚假宣传被市场局罚两千
创始人2026-07-31 20:30:53
近日,扬州瘦西湖一家饭店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有“长江三鲜”销售被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获悉,7月13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江苏)公布了一则处罚决定:扬州鼎尊餐饮有限公司因对
近日,扬州瘦西湖一家饭店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有“长江三鲜”销售被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获悉,7月13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江苏)公布了一则处罚决定:扬州鼎尊餐饮有限公司因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经查,涉事企业于2026年3月24日在抖音平台某账号发布视频,视频中宣称“长江三鲜—清蒸刀鱼.白烧河豚”,涉嫌销售长江渔获物。监管部门随后展开调查,发现该企业于同年3月24日至4月14日期间,分5次从当地一家水产行购进刀鱼和河豚鱼,其中刀鱼购进5.56斤,河豚鱼(条纹)购进54.1斤。调查确认,上述渔获物并非捕获于长江,实为普通刀鱼和养殖河豚鱼,因此视频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宣传。
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主动配合,并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及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裴睿
校对潘政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