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六家券商开出行政监管措施 投行内控短板凸显
创始人2026-08-01 14:37:48
7月31日,证监会及属地派出机构集中披露多份投行业务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多家券商执业及内控问题进行问责。此次监管对象包括广发证券、红塔证券、世纪证券、甬兴证券、国融证券和国元证券六家券商
7月31日,证监会及属地派出机构集中披露多份投行业务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多家券商执业及内控问题进行问责。此次监管对象包括广发证券、红塔证券、世纪证券、甬兴证券、国融证券和国元证券六家券商。根据违规情节的不同,监管部门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两类行政监管措施。

广发证券、红塔证券和世纪证券被出具警示函。广发证券的主要问题是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项目收费不规范。红塔证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流于形式、保荐工作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工作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疏漏。世纪证券不仅在质控、内核核心风控环节把关不严,还存在薪酬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甬兴证券、国融证券和国元证券则被采取更严格的责令改正措施,需要全面自查整改、落实内部问责,并按期向属地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及问责报告。具体来看,甬兴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质控和内核把关不严格、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国融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质控和内核把关不严格、报送材料审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国元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和内核把关不严格、廉洁从业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此外,甬兴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金勇熊、国元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国融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柳萌也被出具警示函,认定他们对公司投行业务违规行为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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