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容不得霸王条款 市场割据须制止
沄森™2026-05-27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网上流传。通知中的“妨碍竞争”“霸王条款”“封闭排他”等词汇引人关注。这份通知并非来自监管部门,而是由浙江嘉兴的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全国统一大市场容不得霸王条款 市场割据须制止!近日,一份名为《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网上流传。通知中的“妨碍竞争”“霸王条款”“封闭排他”等词汇引人关注。

这份通知并非来自监管部门,而是由浙江嘉兴的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该公司主要为水果批发商提供交易平台,负责出租摊位和收取管理费。被通知方是其管理下的批发商,即通知中所称的“经营户”。
海广兴与滁州水果市场的关联在于,其旗下的经营户有意入驻新开业的滁州水果市场。这令海广兴感到利益受到威胁。尽管滁州水果市场的规模不及海广兴,但其定位为长三角区域性水果贸易的重要枢纽,对于安徽及周边商户来说,距离更近且物流成本更低。这对海广兴构成了不小的客户分流压力。
该通知虽然仅存在了两天,从5月22日发布到5月24日被嘉兴市监局约谈整改,但已造成一定影响。计划入驻滁州水果市场的经营户不敢贸然行动,已有几十家已入驻的商户拆除门头并撤离。通知明确规定,若发现经营户或其关联方在滁州市场从事相关活动,将立即终止合作,收回经营权,并不退还租金、保证金等费用。这是典型的不平等条约。
海广兴面对市场竞争时表现出焦虑情绪可以理解,但这纸通知显然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是一种市场割据行为,违背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精神。此外,通知还规定海广兴旗下水果批发商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关联人员也不得在滁州市场开展经营,这种做法超出了正常商业契约范畴,构成了一种商业霸凌。好在嘉兴市监局及时介入,制止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