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出新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标志着我国在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核算上有了统一的标尺。
“目前,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中95%为电力,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南》凝聚各方共识,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用于指导各层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支撑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指南》明确了3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物理认定的认定链条清晰明确,交易认定解决了市场环境下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确权问题,分摊认定填补了无法明确购售电对应关系场景下的核算空白。”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副主任张楠表示,3种认定方式从源头到终端理清了非化石能源电力的确权路径,实现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可算、可追溯。
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一个主体,不同层级不叠加,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指南》确认了绿证在核算中的核心地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603357)副总工程师郭雁珩认为,《指南》明确地市及电力用户侧下网电量可通过绿证交易予以认定,实现了绿证与碳减排核算机制的有效衔接,同时也是对绿证应用场景的进一步丰富和强化,未来有望进一步激活绿证市场活力。
为保障政策稳妥有序落地实施,《指南》明确分级责任主体,省级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核算,地市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电力用户核算范围与责任方则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明确。核算周期方面,试行过程中将按年核算,后续将结合应用场景拓展、政策调整等研究探索缩短核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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