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稳稳的幸福”,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下调
截至3月24日,今年以来,多家理财公司公告调整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下调业绩比较基准,二是将原来的固定值或区间值调整为与“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存款利率”等指标挂钩。
近期,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正在密集调整。
截至3月24日17:00,中邮理财当天发布14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不同程度下调相应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据财闻梳理,截至3月24日,今年以来,已有中邮理财、农银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恒丰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发布公告调整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下调业绩比较基准,二是将原来的固定值或区间值调整为与“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存款利率”等指标挂钩。
中邮理财在公告中强调,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是机构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举例来看,“中邮理财鸿锦最短持有365天9号(心益)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告显示,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自2026年3月27日起,该产品各类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由2.15%至3.60%(年化)调整为1.2%至2.6%(年化)。
图片来自中邮理财官网
另外,此前发布的“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鸿元最短持有180天1号(价值优势)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告显示,10年期国债已经下行到1.8%的低位,股票市场经过前期的反弹也来到了相对高一些的位置。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变化,自2026年3月20日起,该产品各类份额业绩比较基准由2.5%至4.8%(年化)调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0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一年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利率*85.00%。
关于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影响力研究院品牌与IP委员会副主任高承飞对财闻表示,“传统固定数值型基准因频繁修正面临合规压力”,理财产品定价策略转向“指数锚”是监管约束与市场环境共振的必然结果。
市场层面,“收益中枢下移”是长期趋势。在无风险利率持续下行背景下,理财产品整体收益水平不断走低。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5年)》,2025年,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98%(平均收益率为统计期内每个月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创历史新低。
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现金管理类产品近1月年化收益率为1.25%,较上月小幅回落;固定收益类产品整体平均近1月年化收益率为2.16%,环比下降146BP;混合类产品和权益类产品平均近1月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30%和5.83%,环比降幅整体相对较大。
截取自华源证券研报的业绩比较基准变化图
监管层面的约束进一步加速了这一调整。《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在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大背景下,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认知也需要同步调整。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向财闻指出,普通投资者需要重新建立对理财产品的认识,摒弃“保本保收益”的惯性思维,应将理财产品视为与基金、债券同类的净值化投资工具。
武泽伟进一步表示,在理解理财产品收益时,投资者应认识到业绩比较基准不是收益承诺,而是基于投资策略和市场判断的参考值,实际收益率可能高于或低于基准。选择产品时,应重点关注投资策略、风险等级、历史波动率、产品期限等指标,而非单纯追求业绩基准的高低。
同时,投资者还应该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和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避免因短期净值波动而产生非理性赎回。长期来看,接受净值波动、坚持长期投资,是适应理财净值化时代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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