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关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局,宜阳新区党群工作部,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继续实行总量控制,不得突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向我市下达的17名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参照校级领导管理的人员不得超过30%(实际向省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各地各单位正高级教师总申报名额为29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1.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各3名;
2.袁州区、上高县、宜丰县、万载县、靖安县、奉新县、铜鼓县各2名;
3.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区及市直单位共6名。
二、推荐比例
推荐工作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重点推荐长期在一线教师工作岗位上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得到同行和社会认可的教师。各地各单位在组织申报和推荐中,务必严格执行有空岗才能申报规定,在分配的申报名额内按比例推荐,严格控制教学管理人员。其中,各县(市、区)推荐的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参照校级领导管理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市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区和市直单位共不超过2人。同一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集团化学校总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