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矿业纠纷化解,全国首家专业矿业调解委员会成立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 程晖报道
全国首家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日前在京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矿业调解纠纷化解迈入“专业化赛道”。
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由中国企业报集团矿业研究院联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联合发起,汇聚了众多矿业法治复合型专家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担任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企业报集团矿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曹旭升担任主任兼秘书长。
姜耀东在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上表示,矿业领域纠纷兼具资源权属、生态环保、市场交易多重复杂属性,传统诉讼、仲裁方式往往周期较长、成本偏高、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而商事调解以柔性化解、高效便民、成本低廉的独特优势,能够推动矛盾纠纷在前端源头化解,是健全矿业领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
海南和顺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徐玉峰表示,矿业调解专委会的成立是中国矿业法治史上的一件大事,更是矿业争议解决新赛道的里程碑。他认为,商事调解能够化解诉讼和仲裁面临的“专业不够深”“灵活性不够强”“速度不够快”的痛点,《商事调解条例》为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极强的矿业商事纠纷的化解提供了金钥匙。
徐玉峰表示,矿业调解专委会将打造最专业的智库与最高效的平台,构建有温度的品牌与有格局的基础设施。他介绍,截至7月5日,海南和顺商事调解中心已协同12个调解组织,商事调解业务覆盖24个省份、75个地级市(地区、盟、州)、212个法院,累计调解各类商事案件超过118万件。
商事调解活动,是指在商事调解组织主持下,当事人自愿友好协商解决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商事争议的活动。与传统的诉讼、仲裁等方式相比,商事调解具有灵活高效、专业保密、友好经济等特点,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重要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之一。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部署推动完善商事调解制度。202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为商事调解活动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据了解,全国矿产资源纠纷年发生量约为10—15万件,但在矿业领域,专业的商事调解活动还是一片空白。
曹旭升表示,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将与海南和顺商事调解中心及多家高校、协会、智库机构等共同搭建矿业调解平台,为矿业调解平台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撑,为海南和顺商事调解中心推荐矿业专家和矿业调解员,开展与矿业调解有关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提供与矿业调解有关的衍生服务。
曹旭升介绍,矿业调解业务涉及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调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生态修复合同纠纷调解,矿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矿业企业合作、合伙、公司设立、股权等纠纷调解,其他矿业纠纷调解等等。
据了解,新成立的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拥有全国顶级的“技术+法律”双轨调解团队,调解周期一般1-4周,重大案件不超过3个月。依托专家网络可快速组织权威评判。通过“呆死矿盘活+调解”融合模式,变“无能力履行”为“有能力履行”,调解前置可大幅减轻审判机关和仲裁机构审理负担,调解追求“利益平衡+多方共赢”,利用专业和技术优势最大限度化解矿业商事纠纷。
姜耀东就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未来发展提出三点建议:
坚守安全底线,锚定战略开展调解工作。矿业调解绝非简单的经济纠纷调和,必须始终紧扣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大局。坚持统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双重目标,在柔性化解商事矛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严守资源监管、生态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的法定底线,以精准调解服务矿业行业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
健全联动体系,推动多元解纷闭环落地。着力打通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的高效衔接通道,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的矿业纠纷化解体系。依托专委会平台,加快建立矿业行业专属调解规范标准,组建专业化专家智库,补齐行业特色解纷短板,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法务成本,真正实现“小事快调、大事稳解”。
凝聚行业合力,前置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充分整合自然资源领域老科技工作者、高校科研院所、矿业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智库资源优势,常态化面向矿山企业、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法治宣讲、合规指导、调解理念普及工作。从源头规范矿业权流转、矿山开采、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前置排查、提前化解权属争议、合规纠纷等各类潜在矛盾,推动矿业纠纷治理从“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转变。
与会专家表示,在矿业法律制度重构的大背景下,矿业调解专业委员会和矿业调解平台的设立,不仅为矿业商事调解开启了一条全新赛道,也为矿业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了诉讼和仲裁之外的第三种选择,更为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增添了一道新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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