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13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
2025年11月30日,湖南郴州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发生燃爆事件。郴州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11月30日7时44分,郴州市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发生燃爆,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于7时49分接警。市、区两级应急、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8时24分,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喝农药视频。经公安机关查实,视频中的喝农药者是勇鑫烟花零售店经营者彭某勇(男,1986年12月出生)。经过缜密侦查和调查,认定燃爆系彭某勇所为,并在实施犯罪后自杀,于2025年12月2日6时23分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共造成3人受伤(均已出院)、2台车辆损毁、部分房屋受损,其中重度受损房屋2户。目前,周边受损房屋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重度受损房屋异地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现已查明,彭某勇自2019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主要用于偿还买房买车贷款、其他债务,以及投资经营和日常消费支出。截至2025年11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303.7万元,2025年12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67.7万元。自2025年8月开始,彭某勇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郴州市近年来城区空气质量和各类安全需求,市城管局2025年1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继开展了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听证会、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2025年11月26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通告》重新划定了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勇鑫烟花零售店在该区域),明确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为稳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属地街道对市中心城区新划定禁燃区内须退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了上门宣讲政策、协调批发公司原价回购、禁燃区外异地选址重新依规申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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